蒙牛、伊利、光明,..........多个民族品牌均卷入“毒奶”事件。“毒奶”事件很多人痛骂三鹿,三鹿应该骂且要承担所有责任。但,我们也应感谢三鹿。
为什么呢?试想,若不是有三鹿公司的“失误”,国人仍要蒙在鼓里多少年?我们还要每天一斤“毒奶”多少年?从“毒奶”事件暴光这个角度来说,我们难道不应该“感谢”三鹿公司?
人有逐利的本性。“富与贵,是人之所欲也”;“好利而恶害,是人之所生而有也”。
“毒奶”事件,并非单一问题。人的良知?企业的社会责任?这些人为何要向国人的健康下毒手呢?........这一切一切,都难以理解。
马克思的那段名言,依旧掷地有声,也为我们解开一切:“一旦有适当的利润,资本就胆大起来......有50%的利润,它就铤而走险;为了100%的利润,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;有300%的利润,它就敢犯任何罪行,甚至冒着绞首的危险。
现时,犯罪成本太低是万恶的根源。彻查“毒奶”事件,还我们健康!